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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po我們愛The Coffee Bean 早餐,随后珊珊,Sam Sam都说是星巴克粉丝。本身还没吃过星巴克的早餐(蛋糕不算哦,个人把蛋糕当tea time&甜品)。当天晚上,收到每次“给”我钱花的Ambank credit cart,真的有够多钱---point。可以redeem point在星巴克消费,突然眼前出现一道曙光,发现“吸引力法则”实在很妙。其实我不算常用卡的人,同时,point不多丫,每次要redeem,就连最基本的用品都redeem不到,有时burn了,过期了,我也没那么在乎。除非有些bank可以用point付餐的,那个就受惠不少。所以丫,这次可以在星巴克用积分消费,大开心! *大头的Cranberry Chicken Sandwich ,还ok,但是我不是很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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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样子,巧克力热饮两杯,虽然有点饱但是十分满足。我爱croissant,弄热后香脆大好吃,这个我大大喜欢。我和大头一致认同,要大丰富的早餐可以吃Coffee Bean,要简单的早餐可以来星巴克。两个地方都有各自优点。 |